新 发〔2016〕5号
中共新集镇委员会 新集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集镇机关管理制度(三)的
通 知
各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镇党委、政府各部门、驻镇县属各单位:
《新集镇机关管理制度(三)》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集镇机关管理制度(三)
中共新集镇委员会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灌南县新集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印发
附件:
新集镇机关管理制度(三)
环境管理制度
1.镇直各单位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垃圾和杂物,严禁随地吐痰;各办公场所卫生由各办公场所负责人组织安排;政府大楼楼道、楼梯、会议室卫生,由保洁人员按照规定要求按时打扫;书记、镇长办公室卫生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客人来访或会议结束之后要立即清理。
2.各办公室摆放文件柜、办公桌、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办公桌、文件柜等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4.各办公室墙面、顶棚、灯具、空调、门窗应保持无灰尘、蛛网,墙面、门窗严禁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
5.办公室废旧物品统一放入仓库进行管理,不得乱堆乱放。桌、椅、橱等物品发生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6.厕所及卫生间卫生由专人负责打扫。
7.加强绿化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办公室区域内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做到领导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四季有花草。
8.党政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卫生抽查评比。
档 案管 理 制 度
1.镇党委、政府所有档案资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镇直各部门(单位)档案资料由各部门(单位)自行保管,指定专人负责。
2.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档案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档案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档案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目录中及时添加。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保密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单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3.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对各类档案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4.调阅档案资料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在原地调阅,原则上档案不外借,调阅档案资料应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调阅手续,调阅档案资料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对调阅人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档案资料不允许复制,如需摘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书面批示。
6.在分管领导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档案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档案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7.若档案负责人离职时,须按档案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档案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8.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保密工作,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9.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客情通报制度
1.实行上级领导来镇报告制度。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正科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县条线部门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来镇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各类活动,三套班分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提前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2.认真做好接待服务。三套班分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来我镇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要按照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原则,热情周到、精心组织搞好接待。重要活动安排,要会同镇党政办公室认真制定接待方案,准备工作要细致充分,接待过程要做到规范周到。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接待方案亲自把关。
3.明确落实责任。三套班分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客情通报制度的落实,做到报送信息准确、及时,不延误、不出错、不漏报。对报告不及时,漏报、错报的,以及在接待工作中责任心不强,态度不端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文处理意见
1.外来公文处理等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2.上级部门的来文等均应交党政办公室编号登记,以防漏登、压误。文件如需复印,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3.所收党政公文由党政办公室填写办文单后交主要领导阅示,办公室人员要按照领导批办的意见,及时、准确地传阅文件,一般应在当天内处理完毕,急件要随到随处理。
4.凡登记在册的文件在传阅交接时,要履行签收手续,签收字迹要清晰、易识,要写姓名和收到时间,一般件注收到月、日,急件注收到时。
5.负责承办的部门要按照批办意见和文件要求,指定承办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承办事项涉及其它部门的,承办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办理完毕后,应注明办理情况,送党政办公室归档备查。
6.凡上级机关交办的文件或其它需办理的重要文件,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办。
印章使用制度
1.党委、政府印章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各部门(单位)印章由部门(单位)负责人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
2.表册、信函等一般事务性材料使用印章需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凡以党委、政府名义颁发或上报的文件、报告及重大事项材料等,其原稿须经分管领导会签,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发(以党委名义颁发的由党委书记签发,以政府名义颁发的由镇长签发)后,方可盖章。各部门(单位)有关材料需加盖印章的,负责人要亲自把关,方可盖章。
3.公章的使用原则上要在办公室内,不准将公章携带出机关外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印章的,镇党委、政府印章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单位) 印章需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所有印章落实专人携带,并及时送回。
4.凡需加盖党委政府印章的文件、信函、表册,必须由机关工作人员承办,外单位人员不得办理用印事宜。原则上不允许在空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便笺上加盖公章。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用途、规定有效期限,方可盖章。
5.凡需用印章的文字资料,都必须按规定登记并存档备查。
6.加盖印章,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力求做到印迹清晰、规范。不得出现错用印章情形。
7.用印盖章生效日期为领导签发日期。
8.加盖印章时经手人必须把用章记录填写完整。
9.印章管理人员要在用印完毕后立即将印章锁入保险柜,以保证安全。
接 待 制 度
1.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来客实行对口接待,一般工作来访,陪餐人数控制在1—2人,一律不安排接待用烟,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2.严格招待手续。凡需安排就餐接待的外来人员,由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财政所统一出具派餐单并登记就餐安排底单。凡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或财政所未出具派餐单,先安排后请示的招待费(包括加班就餐的),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口头同意后及时补单)。
3.从严控制招待标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标准为5人以上35元/人,5人以下40元/人。如饮酒另行安排。总体标准控制在80元/人以下。同时严格控制酒水标准,不提供高档酒水。
4.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来客10人以下的陪同人数不超过3人,来客10人以上的陪同不超过来客的1/3。
5.就餐地点一律安排在镇政府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到其他地方就餐。如因镇政府食堂无法安排等特殊情况需要到其它地方安排就餐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招待费由相关人员凭派餐单等按周到财政所登记核实,按月结算,凡过期不登记、不结算的,财政所不予报销。
7.在县城需安排接待就餐的,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自行安排,餐费一律以现金形式结算,一周内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入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坚持相对固定、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原则。
2.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不准将车辆交予其他人驾驶。周末、节假日不用车时车辆统一停放于镇政府院内。
3.镇政府公务用车统一使用油卡,总卡由财政所充费、保管,分卡由驾驶员保管使用,根据各辆车使用情况,适时划拨油费。
4.车辆实行政府采购单位定点维修。维修前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说明修复理由及所需费用,超过1000元费用需经镇长批准后,财政所或办公室派员参予。
5.驾驶员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并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
6.驾驶员不出车时,要按时上下班,以保证及时出车。平时要爱护车辆,定期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7.严禁私自租车,如遇特殊情况,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出具派车单方可租用,否则,发生的费用由租车人个人承担。经批准的租车费用由经办人提供相关票据及时到财政所登记,按月结账,隔月不予结算。
8.驾驶员驾驶车辆应遵守道路交通等规定,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或者违规等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包村责任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和协调村级工作,经三套班领导研究决定,委派镇直机关工作人员、办站所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为村包村责任人,现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全镇27个村(居),分别由三套班领导任分工领导,委派一名镇直机关工作人员、办站所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为包村责任人。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和指导村干部开展村务工作,解决和处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确保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包村责任人要在分工领导的带领下,经常到村调查研究,尽快掌握村情民情,与村组干部共同谋划村经济发展规划,不仅要做好与村组干部的沟通协调,而且要帮助和支持村组干部做好上级部门与村级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包村责任人要对包村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记录好工作日志,定期或不定期通过会议或以书面形式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包村责任人工作奖惩与村干部、村工作绩效同步捆绑、同步考核。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不到位、不能按时圆满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将随时调整,并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村级干部坐班责任制度
为改进和转变村级干部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村支两委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新集镇村级干部坐班责任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坐班考核人员
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会计、村计生专干和村妇女主任。
二、坐班人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上来,确保党委、政府的部署决策及时传达到每家每户、每一个人。
2.快速处理好村级日常工作事务,保证村支两委各类设施正常运转,保护村部财产安全。
3.积极而迅速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临时突击性工作。
4.加强组织和协调,以“举办、代办、协办”等形式,开展好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5.认真接待好村民来信来访,倾听村民呼声,了解村情民意,及时化解村内各项矛盾,确保矛盾化解在村内。
6.热情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营造稳定和谐的村级环境。
三、坐班责任要求
1.定期研究村务。由村党组织书记牵头,定期在村部召集全体村干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研究处理本村各项重要事务。会议确保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会议记录。
2.建立值班制度。要根据村干部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每天安排不少于1名村干部驻便民服务大厅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村部值班电话及个人通讯工具畅通,做好上传下达,按时坐班考勤,并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同时保持大厅干净、卫生。
3.公开值班信息。各村在每周一上午,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本周每天值班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
4.例行请假制度。值班同志遇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向村支部书记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调整说明。村支部书记请假,必须报镇主要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在村务公开栏中说明。
四、加强督查考核
1.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村级干部坐班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坐班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2.对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无故脱岗或未履行坐班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村务公开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情况,公开内容详实、准确、全面。
2.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有专人负责解释、答疑。要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认真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3.村(社区)“三公开”形式要以便于群众观看的固定公开栏和橱窗为主,常规事项、财务每月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每月8日,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按阶段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随时公开。
4.公开内容要按时调整更换,公开栏或橱窗上的公开内容每次要保留到下次更换前,临时确定的内容必须保留十天以上。“三公开”内容要清楚完整,通俗易懂,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
5.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结束后,村(社区)党(总)支部和村(居)委会要把“三公开”工作会议记录、群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记录、座谈会议记录、落实与反馈记录等资料整理收集,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6.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是村级“三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开不到位的村(社区),要对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或警告;凡以各种理由拒绝实行公开的村(社区),责任人是党(总)支部书记的,由镇党委撤销其职务,责任人是村委会主任的,应劝告其辞职,不辞职的要启动罢免程序予以罢免;由于不实行公开或因公开不及时引发矛盾,导致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在公开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